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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秋妍信息科技 2021-01-26 10:26:41 85 0

广电发〔2021〕4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广播电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,广电总局直属各单位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、电影频道节目中心、中国教育电视台,各有关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:

现将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附件: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管理办法(印发版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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