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进行了升级,有所变化,请使用 搜索 查找更多内容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应急广播标准体系的通知

秋妍信息科技 2021-02-18 10:27:50 115 0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广播电视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,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,广电总局无线局、监管中心、卫星直播中心、广科院、规划院、设计院,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、电影频道节目中心,各有关单位:

为发挥标准在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,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研究建立了应急广播标准体系,现予发布。请结合自身实际,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。


附件:应急广播标准体系.pdf


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

2021年2月8日  



×

扫码登录网站